8月6日,嘉善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,并处罚金9000元。 王某于1月21日从嘉善某黄金商行辞职。1月30日,他来到桐乡、湖州等地与黄金商行有业务往来的超市,仍以该黄金商行业务员的身份拿走4家超市欠黄金商行的货款共计8900元,之后挥霍一空。